酒精測試儀逃避方法,酒駕不可“嘗”試切莫心存僥幸
安全出行最重要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是每個駕駛員
都要牢記的基本原則
對于酒駕
臨汾公安交警
一直嚴查嚴管嚴治
但仍有人以身試法
觸碰法律的紅線
酒駕曝光
2022年3月4日晚,臨汾堯都公安交警大隊空港中隊在轄區開展嚴查交通違法整治行動。22時48分許,民警在對一輛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輛駕駛人身上有酒味傳來,存在酒后駕駛車輛的嫌疑,民警當即對該駕駛人進行了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62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民警對該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駕駛人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
公安交警提示: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應該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共筑平安、和諧、順暢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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