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多名“醉漢”被查
5月16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在轄區(qū)路段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持續(xù)保持對酒駕、無證駕駛、涉牌涉證等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tài)勢。
當天21時50分,鄉(xiāng)賢街中隊在市區(qū)益民路臨時檢查點對一輛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駕駛人有酒后駕駛嫌疑,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為14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21時53分,又一輛小型轎車駛入執(zhí)勤卡點,車內酒味明顯?!拔也粫??!薄拔掖盗搜?,怎么沒吹?”“我上個廁所?!薄瓩z測時,該駕駛人妄圖逃避百般推脫,也不提供任何個人信息。當晚,民警將上述兩名涉嫌酒駕醉駕的駕駛人帶至市第三人民醫(yī)院做進一步檢測。
“有些駕駛人認為飲酒后休息幾個小時就沒事了,事實上是以體內血液酒精濃度專業(yè)測試結果為標準。”直屬二大隊鄉(xiāng)賢街中隊中隊長曹晶表示,依據法律關于酒后駕車的處罰規(guī)定,駕駛人身體內所含有的酒精含量是處罰依據。根據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每百毫升酒精含量數值在20mg—79mg(含)之間,屬于飲酒駕駛;大于等于80mg,則涉嫌醉酒駕駛,需提取血樣做進一步檢驗。“只要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飲酒的時間過去多久,仍屬于酒駕、醉駕。”
交警提示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做到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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