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喝了酒,但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比較強,便找了代駕。可沒想到,這名代駕比車主喝得還多,已經達到醉駕標準。近日,濟南市槐蔭交警對一名荒唐代駕依法刑事拘留。7月21日晚上,濟南交警在全市開展“利劍”酒駕整治行動,槐蔭交警大隊西郊中隊執勤民警在臘山立交橋西經十路濰坊路口設點檢查。22日凌晨,一輛魯A號牌的小型黑色越野車由東向西下橋進入檢查區,執勤交警上前檢查,車窗一打開,頓覺一股酒氣撲面而來。遂用酒精測試棒對駕駛員進行測試,結果測試棒紅燈報警,顯示有酒駕可能。經檢查,駕駛員姓彭,家住濟南歷城區。這時,彭某一句:“我是代駕”著實讓執勤交警吃了一驚:代駕也敢酒駕?仔細一看彭某身上穿的確實是某代駕公司的工作服。隨即,執勤交警用酒精測試儀對彭某進行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13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遂依法扣留彭某駕駛證,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檢測值為133 mg/100ml,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危險駕駛罪。找代駕的車主賈先生得知實情后,對彭某的醉駕行為也十分氣憤,“因為當時自己喝了酒,沒有注意到彭某也喝了酒,想想十分后怕。”經詢問,7月21日晚20時30分左右,彭某在家里和父親一起吃飯,大約喝了半斤白酒。23點左右,他接到開飯店的同學李先生的電話,李先生稱自己的客戶賈先生喝酒了,無法開車回家,讓彭某來飯店送一下。由于李先生的飯店距離彭某家較近,于是彭某便騎著電瓶車到達飯店接單。據彭某交代,自己以前干過代駕,現在還保留著一件某代駕公司的馬甲,以為穿上它,交警就不查了。“出門時知道自己也喝酒了,不能再開車,尤其是送客人,心里猶豫了一下,但最后還是抱有僥幸心理,以為能掙點錢,就答應了。”彭某表示,自己愿意依法接受處罰,“犯了錯就得承擔。”9月15日上午,彭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標題:荒唐!找了個代駕結果比車主喝得還多,濟南交警:拘留!,來源:山西商報、百家號、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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